《民》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ND 小编丨赵沁蓝 视频丨冯家琳 举报/反馈 分享。导读: 在生活中,人会对一些生活中的事情做出承诺,这是对他人的一份约定民法中受害人承诺,但不少人对于承诺的法律效力具有疑惑,在我国新颁布的民中规定 承诺是不是法律行为 ,承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下面让我们一起。
民·条文解析(第479条)|什么是承诺 什么是承诺?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共和国民》第三编“合”第一分编“通则”第二章。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
承诺的方式如下:一、明示方式。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二、默示方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民法讲义钟秀勇,而通过一种事实即可推知。合法名词解释承诺 合法名词解释(最全) 1. 合:合是平等主体的人、 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法:合法是指调整。
(2)要约人以件发出要约的民法中承诺的概念,房屋纠纷民事诉讼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承诺期限以件所载明的日期起算; (3)如果件没有载明日期,应按封发出邮戳日期起算; (4)要约人以电话、电传或者其他快速方法发。依据民的规定,简报公益诉讼非法猎捕救火受伤诉讼时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按一定规则处理。 《中华共和国民》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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